2019年12月26日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新修正的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,该规定将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。 其中细化了电子数据的种类,包括5大类各种形式: 这就意味着,自5月1日起,上述电子数据均可以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。 现在,电子数据能作为法庭证据使用,无疑是给这些喜欢在网络平台上办大事的用户一份保障。 不管从什么平台,你可以随心买买买了!但所有问题一定要提前问清楚,并保留好聊天记录哦。微信聊天记录、短信、电子交易记录等已经可以作为证据。 这对于无良商家和老懒来说,无疑是一项强力的打击且不愿看到的规定!但大师觉得这真是净化网络环境、增强大家互相信任的好政策,应该早点实行! 你们怎么看呢?欢迎留言区讨论。 闲言碎语不再讲,各种报价先呈上。日后随时有需求,先把此文点收藏。 还需要其他报价的小伙伴们可以留言交流,各类手机、手表、手环、平板、笔记本等都可以哟。 苹果系列官换机、美版、港版、二手等价格,有需要的也可一起交流。 最低的价格买最有性价比的产品! 关注我,不迷路!买手机知道底价,以后不再多花钱。 关注+收藏+转发哟! |